封神记

第四卷 第四章 混沌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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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森道:“所以我说帝国人的进化是疯狂的,在过去的二百多万年,帝国人以几何级数迅速繁殖,到现在其总人数估计超过了一百亿,令他们的领土扩展至十多万个河系,无数的种族被灭绝并屈服于他们高压统治下。以前的奇连克仑帝国,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

我听得说不出话来。纵然我得到天马的神通,保命虽有余,但要硬撼如此天文数字般的庞大实力,肯定是去送死。所以与龙驮之战,必须依照孙子教导的兵法,斗智斗力,方有胜望。我心底更清楚,龙驮的九色魔功已臻达宇宙能量的极致,即使我可抗衡他的魔功,要真正杀死他仍非常困难,因为他拥有与我同等级却处于另一极端对立着的生命精元,何况他掌握着压倒性的实力。

金森面露惊怵神情,道:“事后检讨,我们早在开战前已注定惨败,帝国是准备充足,谋定后动,我们则仍沿用旧有的一套战略。帝国军团先逼使我们从魔洞底部升上洞口,然后在魔洞下引爆以阿米佩斯人的玉晶制成的奇异武器,在倏忽间缝补封闭魔洞,冥幽被冲到正空间去,完全暴露在敌人的炮火下,被杀个措手不及,捱不到三日便告解体。那时我们剩下不到十万战士,我只好下令四散逃亡。我被其中一个军团穷追不舍,唉!任我施尽浑身解数,上跃明间,下潜暗间,仍多次被追上。最后想到只有这里的不归流是他们不敢进入的宇宙禁地,所以不归流成为我的最佳选择。明白吗?”

我整条背脊凉飕飕的。我的老天爷!芙纪瑶一直致力研究,但仍未办得到的事,竟在龙驮手上完成,可知此人的智慧不在黑龙藏布之下,力能改变宇宙空间的结构。

我道:“龙驮没有来吗?”

金森道:“若龙驮亲临,我恐怕早死掉多时。不知为了什么原因,自占领生命星河后,龙驮没有离开过河系。但着实分别不大,他的神游力无远弗届,可隔空遥遥透过手下直接指挥战事。我怎么逃也逃不掉,正是因为逃不过他的神游力。”

我点头道:“你说得对!帝国的战士刚进入宇宙之心。兄弟!我们并肩作战的时刻到了。杀光这批混球后,我们再研究下一步该怎么走。别忘记我不单是最后一个银河人,也是最后一头候鸟,全面反攻宇宙的时刻终于到哩!因为现时的宇宙,已是龙驮的宇宙。”

一千二百多艘大小巢舰,总兵力达五万人的帝国战士不断接近。金森道:“追杀我的军团由统帅瓦当亲自率领,兵力超过五十万,不过有能力进入宇宙之心的该只得这批人,所以他们是军团里最精锐的战士。”

我心忖,五万个已是非常可观的数目,想当年我和大黑球几经辛苦,才能安抵宇宙之心,龙驮帝国的一个军团,随随便便竟有十分之一的战士拥有闯进来的能力,可见在龙驮的通天手段下,原拜廷邦人的帝国战士展开另一阶段的进化和突破,变得比魔洞部战士更可怕。面对宇宙的威胁却以几何级数倍增,因为他们分裂式的繁殖方法,不能生殖的魔洞部人是没资格去和他们比较的。

我对他们受骗成为龙驮的兵奴是同情的,可是现实也是残酷的,他们已变成龙驮盲目的信徒,没有道理可讲,一切只有凭武力解决。何况拜廷邦人本非善类,只由他们以高压和奴役的手段治理国内的异族,就可看出他们的本性,比起魔洞部人实在好不了多少。龙驮只是进一步引发他们邪恶的本质吧。

我道:“他们的命运,在进入宇宙之心的一刻已被注定了。龙驮的神游力无法进入这个宇宙险地,所以不能直接指挥他们作战。想想吧!如果龙驮发觉瓦当和五万个精锐战士于进入宇宙之心后全体神秘消失,会有什么反应呢?”

金森皱眉道:“你有没有过分夸大,又或只是在说笑?我们能杀得他们仓皇逃生,已是战绩傲人,但若要杀得一个不剩,却绝无可能。任你如何厉害,能力始终有上限,敌我的实力太悬殊了,何况你有可能低估了对方。”

我心中响起兵法祖师爷孙子的训导。“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从来没有一个战场比宇宙之心更适用他老人家这个兵法要略。我就是知此而用战的胜方,敌人就是不知此而用战的注定输家。道:“若在外面,我自己也不相信刚才说的这番话。但在这里,敌人只有挨揍的份儿。宇宙没有生物比我更掌握宇宙之心的奥秘,这里不但是个陷阱,更是个大囚笼,尽管敌人看到情势不妙,四散逃亡,我也有把握逐一截击他们。”

金森道:“只好暂时相信你。我须怎样配合你呢?”

我欣然道:“你必须像刚才在激流般和我结合为一,守方面由我担当,你则只攻不守,全力出击,我们定可合作愉快,为宇宙所有被残杀迫害的生物讨回一点血债。”

我和金森立在离不归流约三分之二光年的一块残片上,看着敌人在相对核心的另一边逼近。甫进入宇宙之心,巢舰便分裂为个别的战士,要来到这里,他们是要付出代价的,折损近五千个战士,命丧于包裹宇宙之心的急流和漩涡里。敌人以疏散的阵式铺天盖地般的接近,是正确的策略,因为其中有曾参与生命星河之战者,知道以力场战术包围我是愚不可及的事。

金森不像大黑球,他是没有畏惧情绪的生物,比我还要冷静,视生死为平常事。有他与我携手抗敌,我更是如虎添翼。这是我得到天马新鲜热辣能量后的首场硬仗,也是第一个练习。我可以厉害到什么程度,即将清楚分明。梦还回到我心核去,我也很想知道它的进步有多大。

敌方战士的强弱,可从对方真身的大小轻易判断,因为他们是由半液态的奇异矿质生命和能量细胞组成,拥有愈多的细胞,生命力愈强,能量愈大。他们没有心核,每个细胞都是心核,只要有一个细胞存活下来,生命可以继续下去,所以被称为宇宙最难杀死的生物。如此一个种族,可随意分裂繁殖,加上龙驮,无怪乎强如魔洞部人也不是他们的对手。漠壁和秀丽超级生命体儿子的大计虽走对了路子,只是没想到最后造就了急需完美载体的龙驮,演变成宇宙现今的局面。

若从某一角度去看,拜廷邦人可说是生命的艺术品,色彩体形都可以任意变化,但想及他们的杀伤力,只感到他们有种诡异恐怖的况味。而此时此地的他们,在我眼中只是群来送死的可怜虫。他们在五地里外停止推进,扇形般散开,大阵中有小阵,疏疏密密自有其战术上的考虑,阵式还不断灵活的变动,以避开绕核转动的残片碎石,显示他们是训练有素,惯于群战的精锐军旅。其中最巨型的战士排众而出,变体为如我般的人类形态,盔甲是枣红色的,双手比他的头更大,足足有我身长的两倍,盔甲没掩盖的身体则是流动的液态体,偏向蓝和绿的色素。

我微笑道:“瓦当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