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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 哈里.莱特篇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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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杰克倒了一杯酒,两人在一张长型赤桐木茶桌旁面对面的坐下。此时的瑞森.布莱尔丝毫也没有刚才在顶楼时的那种凌人胜气。他对待杰克.莱恩的态度,就像是对待一位多年老友。亲密洒脱而不矫揉造作。

而杰克的表情却丝毫没有什么变化,始终是冷冷淡淡的没有说话。但看到瑞森将酒杯中的液体很享受的慢慢喝了下去,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

“是恋血之族?”

在阿卡波夫星球,虽然有‘饥餐敌肉,渴饮敌血。’之类的古人诗句流传。但普通人想要做到这一点,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人类血液中所含有的摧吐物质让血液变成了一种良好的天然摧吐药。可以真正将人类生血很享受的当做饮品喝下去的人,除了魔界魔物和智慧森林中的高智慧妖兽以外,只有恋血一族。

根据杰克.莱恩的观察,瑞森应该不是妖兽或是魔物。

因为妖兽和魔物虽强,但是要在完全不露伪装,不暴露自己的真面目的情况下,在黑暗中挥剑挡下空中激射的子弹。在杰克.莱恩看来,他们也还是做不到。

只有那拥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以上人类基因的天罚之恋血一族,才有这样的实力。

恋血之族被称为天罚之族,是一千年以前的事情。

经专家考证,血之族可能是像最早产生能力者的基因突变一样,产生的一支具有稳定能力遗传基因的人类。他们对鲜血有着特殊的嗜好,力量超群,速度如风,拥有在黑暗中和在白昼中一样可以清晰视物的能力。族内通婚的纯血血族可以活到五百岁左右,远超过阿卡波夫星球一百三十岁的平均寿命。并且容貌终生不变,永保年轻。

因为对鲜血的眷恋,并且身具远超一般武者的力量。这一族人中以普通人类当做活动的饮料罐,随随便便加以虐杀的人大有人在。

就像是他们藐视普通人类一样,普通人类也同样不将他们看成是人类,而是蔑称为鬼。

吸血鬼!!!(VAMPIRE)

事实上,恋血族的这个名词,是在一千年以前才被大家以正式文字载入相关条例,得到世人公认的。在以前,他们只是被叫做VAMPIRE。

对恋血一族的敌视和捕杀从遥远的太古就已经开始。但随着一千年以前,血统纯度超过百分之七十五的纯血一族的消失。那些与外族通婚而产下的非纯血的恋血一族,他们的公民权得到了大联邦的承认。

凡是血统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血族,享有完整的公民权。血统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血族,除了之间不得通婚以外,享有完整的公民权。

血统的稀薄,使得恋血一族的嗜血性大大降低,平均寿命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而那于生俱来的超人力量也大幅度消弱。瑞森刚才所表现出的实力之强,几乎让杰克.莱恩推翻了他是血族的判断。

如果不是他刚刚饮下了那杯取自琼三兄弟领头人的心头热血。

“我是拥有百分之一七点五血统的血之族,这一点在我的私人档案中写的很清楚。虽然我的档案一般人看不到,但却绝对不是什么秘密。”对于身为血族的事情,瑞森丝毫没有掩饰。

“你对我仅存的这点小爱好,看不过眼吗?”举起杯中之物,瑞森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