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有弩手赶上前去,接替火箭手的位置。这连环弩都是徐芷晴精心改良过的,射击精确。速度快捷,极为适合守城作战。无数的连环弩像是纷飞地流蝗般向眼前的胡人射去。
突厥人眼看离城墙便只有十数丈的距离,却被这一阵强劲地连环弩射的人仰马翻之际。惨叫声不绝于耳,这一阵的杀伤,比那火炮和火箭还要强上许多。
突厥阵中忽然长喝几声,四五千黑衣重骑风一般杀出,直往城头掠来。这突厥重骑身着厚厚的盔甲,身体紧紧贴着马鬃,面目更加彪悍,马速行进更疾,眨眼就到了城下,连环弩手想射杀已是不及。
这就是白刃战的时候了!一名突厥重骑跃马跨过土墙,正从他头顶掠过,成为突厥攻入五原城地第一人。
林晚荣长声而起,刀片一搅,血光飞溅中,那突厥大马被他一刀一剖两半,突厥骑士重重摔落在地上。林晚荣疾步上前,聚起所有力气,一刀捅进胡人胸口,长长的血迹冲天而起,正落在他头盔上,脸上,火热的鲜血刺激地他浑身沸腾,有一种熊熊燃烧的感觉。
林晚荣长长怒吼一声,哗啦自那胡人胸前拔出长刀,血气冲天而起。
“杀啊——”他聚起毕生力气,气壮山河一声大吼。
“杀啊——”,众将士受他鼓舞,胸间热血瞬时点燃,无数的叫喊声冲天而起,勇猛的大华儿郎冲出掩体,便与胡人重骑战在一处。
突厥人的凶悍果然名不虚传,骑术精良,刀法精湛,身高体壮,力大无穷,从没有多余花样,那每一刀下去都有千钧之势。
这一万精兵都是林晚荣从山东带出来的精锐,在大华已是首屈一指,杀伤力不可谓不强,但与胡人重骑比起来,差距仍是明显。与胡人鏖战之中,体力与经验上的差距便逐渐显现了出来。
突厥人的刀法简单实用,几乎每一击都是致命的,大华将士们却是热血沸腾,悍不畏死,以无比地信心,弥补着身体上的劣势。
双方激烈厮杀,突厥人不断的折戟,也有无数的大华儿郎就此倒下,胸前的汩汩鲜血,染红了大漠的尘沙。
到处都是刀光,到处都是血迹,小小的五原,平地上的堡垒,瞬时便演变成了大华与突厥历史上,永远都会铭记的一个坐标。
“啊——”惊天的长嚎响起,一名大华将士杀红了眼,竟是一把甩开早已被胡人砍断了的大腿,鲜血汩汩中他仿佛染血的战神般单腿起跳,狠狠将那胡人压在了身下,张口就像突厥人咬去。那胡人暴吼一声,一柄弯刀刺穿他胸膛,刀尖一挑,竟是将他肠子都挖了出来,血光洒了一地。
“王八蛋,我操你八倍祖宗——”林晚荣长长怒吼着,眼眶龇裂,仿佛是头雄狮般跳了起来,冲上前对准那胡狗脑袋就是一阵猛剁,发疯似的咆哮声传遍整个五原城:“杂种,我他妈剁死你——胡人狗杂种,你们都来吧,冲我来吧——”
看他疯狂的模样,高酋吓了一跳,急急护在他身边。杜修元一刀砍断身边胡人的脖子,冲到他身前道:“将军,将军——”
林晚荣手指捏的哗哗作响,缓缓合上那死去将士的双眼,双眼血红着沉声道:“杜大哥,有多少胡人攻进五原了?”
杜修元一刀劈开枝飞来的流矢,答道:“至少有五成。”
林晚荣放眼四顾,五原城的黄沙早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无数的儿郎倒在了大漠之中,站着的,躺着的,与胡人搂在一起的,没有一个人的遗体是完整的,更没有一个能安详的闭上眼睛。那年轻的身躯,与这大漠渐渐的融为了一体。
林晚荣牙齿都咬碎了,双眼红肿着,看看远远汹涌入城的突厥人,他忽地仰天长啸:“狗杂种,我要你们血债血偿!杜修元,传令,全军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