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胆敢进来搜查的象牙白塔,原本是个奸地方,可是如果兰斯洛就这样携美而归,真实身份一定会被拆穿,毕竟现在在爱菱眼中,自己只是个叫做源大郎的普通军人,兰斯洛并不希望太早被拆穿。更何况,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带个女人回自己家,倘使妻子暍起飞醋来,自己岂非自寻死路?
这样一想,那可处处都是麻烦,稷下城内根本没地方可去。自己好歹也是亲王殿下,除了爱菱这个不关心时事的研究狂,见过自己长相的人着实不少,任是哪个地方都有危险,被人指着鼻子大叫亲王殿下。
苦思无计,最后只好艇而走险,带着爱菱来到平日喜欢逗留的酒店街,到自己最熟的那一家“阿里布达”酒吧,先让她把斗篷套头戴上,掩饰容貌,在外稍待,自己先进去探看有无可疑人物。
才推开门,听到里头的大笑声,兰斯洛就心里有数,某人因为最近太闲,每天晚上都到这里来打工骗酒钱。
果不其然,才一进去,就看到已经暍得半醉的雪特人,拎着一瓶蜂蜜酒,正站在一张由几个木桌迭起来的台子上说书,讲的仍是那套加油添醋过后的剑仙传奇。与其它的雪特人不同,有雪自称与剑仙本人义结金兰,讲起来格外有真实感。
“别笑……告诉你们,不是我在臭屁,我和那李小子是过命的交情啊!当年他在艾尔铁诺落难,我万里迢迢地赶了过去,为他杀进死牢,与数百禁卫高手血战七天,把他救了出来,再传给他绝世武功,他才有今天的……”
“咦?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你应该也是天位高手了,为什么我们一点都感觉不出来呢?”
“去,我已经说过了嘛!为了道义,我把绝世武功传给李小子了啊!就因为这样,我才功力全失,若非如此,当今大陆上什么剑圣、剑爵,哪个人敌得过我的一条腿啊?我神腿一出,他们个个都飞出八丈。”
这话一出,全场自然又是一阵哄然大笑,只有兰斯洛听得心惊肉跳,幸好李老二的天心意识是出了名的烂,不然若是他感应到这番说话,说不定立刻由海外回奔,挥剑干掉这雪特胖子,顺手再宰光这里所有人。
“咦?老大,你怎么会来的?”看见兰斯洛站在门边,有雪大呼大叫跑了过来,人还没到,浓浓酒气已经熏得兰斯洛一阵反胃。
“废话少说,有一件事你立刻给我办。我今天带了一个女孩来,暂时要在店里躲一下,你马上回宫去把小草找来,还有帮我传话给大家,我现在叫做源大郎……总之干万别让那女孩知道我是雷因斯亲王,明白吗?”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听到这项命令,有雪本来醉意浓厚的眼神,忽然灵活起来,兰斯洛正想要多补充一些,有雪已经扯开喉咙大嚷。
“喂!大家听奸,我家老大今天要带马子开心,等一下他就叫源大郎,谁敢拆穿他本来身份的,那就是妨碍亲王殿下泡妞,全部依叛国罪满门抄斩。”兰斯洛平时在此与一众酒友笑闹惯了,这番话当然没有什么恫吓效果,反而掀起一阵大笑。
“喂!兰老大,今天终于想开啦!值得干一杯喔!”
“莉雅陛下过世还没多久,这么快就想找续弦,会上报纸头条喔!”
“那有什么关系,难道死过老婆的人就不能追求人生第二舂吗?兰老大,你放心的去泡吧,谁走漏消息,我们一起给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各方鼓噪不断,众酒客本就是市井粗人,这一下叫闹起来,差没将屋顶掀翻过去,兰斯洛连开口解释误会的机会都没有,懊恼不已,刚想要换个地方,在外头久候的爱菱已经推门进来。
“少说废话,快走。”兰斯洛在有雪肩头一推,让他从后门离开。在这酒店先混过今晚,只要小草来到,就有办法解去爱菱身上的变装法术,那时至少不用担心太研院那边的追查。
爱菱自己是觉得有些奇怪,平常闲暇的时候,她都是躲在住处工作,较少外出,再加上自己是女孩子,不适合跑去一些出入份子复杂的地方,自然更没来过这样三教九流汇集的酒店街。现在虽是跟着大郎先生一起来,但感觉总是很怪,特别是这间酒吧里的每一个人,好象都用一种很暧昧的眼神在看着自己。
对于男性世界所知不多的爱菱,并没有联想到,虽然斗篷在雷因斯是常见的服装,不过通常都会加上一此;化纹、绣饰,会像她一样就这么穿著朴素灰黑斗篷,如果下是魔导师,就是内里穿著暴露的阻街女。当她进门时,众人瞥见她光裸的小腿,加上有雪先前的介绍,会有什么样的想象也就不难理解了。